在机制与平台建设方面,根据《若干措施》,广东将建立粤港澳三地药品监管信息共享通报、安全风险会商、事件联合处置、技术互助协作等机制,继续支持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设。同时,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将持有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