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9日电(记者 张紫赟)记者从安徽省高院获悉,为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大程度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得以执行,该省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积极推进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把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作为罪犯认罪悔罪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