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党支部书记王朝阳雇用社会闲杂人员,对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多次殴打致伤,受到免职、开除党籍处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0个月;灞桥区红旗街道湾子村王岁峰等三名村干部强揽工程、阻拦施工,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