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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公安局救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
来源: | 作者:未知
    中国农民网吉木乃7月5日讯(通讯员:童佳明)近日,吉木乃县公安局22号便民警务站警务人员像往常一样在划定的巡逻范围内开展日常巡逻工作,无意间在巡逻的道路路灯下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遂带回辖区内警务站进行紧急救治,不大一会儿功夫,小鸟就在警务站里的警务人员全力救治下,伤口被清洗、消毒、包扎完毕,已无生命危险。后经大家仔细观察这只小鸟不像一只普通的鸟儿。随后,警务站里的警务人员请来林业局专家仔细辨认后发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随即与县林业局联系对接,办理了移交手续,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移交给了县林业局继续观察治疗,待其伤口愈合后再放归大自然。
     红隼[sǔn](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隼的小型猛禽之一。喙较短,先端两侧有齿突,基部不被蜡膜蜡或须状羽;鼻孔圆形,自鼻孔向内可见一柱状骨棍;翅长而狭尖,扇翅节奏较快;尾较细长。飞行快速,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小型鸟类、青蛙、蜥蜴以及小哺乳动物。呈现两性色型差异,雄鸟的颜色更鲜艳。分布范围很广,非洲、古北界、印度及中国;越冬于菲律宾及东南亚。甚常见留鸟及季候鸟,除干旱沙漠外遍及各地。是比利时的国鸟。中国国家重点保护等级:二级,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无危(LC)。
    中国主要分布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台湾、香港。最近,随着季节的变化,吉木乃县境内各类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吉木乃县公安局结合辖区便民警务站分布特点,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县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警民联合协作救助野生动物已成常态,在县域境内逐渐形成了“保护野生动物,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刘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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