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竟成非法买卖野生动物“集散地”
来源: | 作者:中国青年报

  网络平台竟成非法买卖野生动物“集散地” 

  去年2月,小吴在江苏苏州花鸟市场一家水族馆,花600元买了一条约1米长的黑色蛇。后来,水族馆老板何文(化名)因涉嫌一起特大野生保护动物贩卖案件被捕,而小吴也因涉嫌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罪,被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他买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

  近年来,随着“宠物热”兴起,一些人出于猎奇心理,买一些不常见的动物来饲养。不良商家为了迎合这些客户,将一些不允许售卖的野生动物当成宠物售卖,这导致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去年7月1日晚,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根据线索,在苏州高新区沪宁高速出入口处,将何文和黄某某两人抓获,在随行的汽车上发现了小熊猫。

 

  经审查,经营水族馆生意的何文和做野生动物展览的黄某某,因买卖野生动物相识。因长期做小动物生意,两人一直都和卖野生动物的卖家保持联系。

  两人发现,售卖市场上不常见的野生动物,能够赚取高额利润,在2016年年初至2017年7月,多次在水族馆内贩卖野生保护动物,主要经营小熊猫、猕猴、绿鬣蜥、蛇等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

  当有买家提出购买野生动物需求后,他们就到四川的李某某、河南的张某处采购,然后开车或者以快递方式运回苏州。

  如果是本地买家,就约在何文的水族馆或其他隐蔽地方交易;如果是外地买家,如浙江、上海、云南、广东等地,就开车或以快递方式进行交易。

  为了赚取利润,何文还将大量的蟒蛇、蜥蜴寄养在广东的郭某处,当有他人购买时,通过快递运输交易。

  被抓获后,一条以何文、黄某某为中心,横跨江苏、河南、四川、浙江、云南、广东的收购、运输、贩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产业链被斩断。

  今年7月18日和7月19日,该案6名主要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公诉,其他14名(主要是买家)涉嫌非法购买、出售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这是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中较大的一起。据统计,该院自2016年被指定管辖危害生态环境犯罪以来,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20件,涉案65人。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郑佳俊分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涉及多个物种,有长臂猿、蟒蛇、绿鬣蜥、小熊猫、鹰隼、猕猴以及象牙、犀牛等制成的动物标本。以何文出售一只猕猴为例,他从河南用5000元购买猕猴,在苏州以1万元左右的价格出售。

  郑佳俊发现,网络平台成为非法交易的“集散地”。

  据介绍,该院办理的此类犯罪案件中,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为16件涉案37人,占比高达80%。很多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上结识,组建人脉群,交换分享出售收购等信息,然后将野生保护动物私下秘密运输、贩卖。

  除了开车运送,不法分子还用高额报酬诱使货车、客车司机为其代送货物。

  2016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发货量大,快递费高”为由,说服物流公司为其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些涉案人员明知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其制品是法律所禁止的,但仍在利益诱惑下铤而走险。

  郑佳俊发现,在收购自养的犯罪嫌疑人中,当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差,大多不知道购买的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弱点,将野生动物打上“萌宠”标签,伪装成普通家养宠物进行兜售。

  据办案人员介绍,何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别人养小猴子的视频,把猕猴伪装成萌宠,传递出饲养猕猴是合法行为假象。

  买家小刘只有初中文化,看到视频,女儿也想养小猴子。于是,在别人介绍下,双方加了微信。最初,小刘还是有些担心,咨询能否饲养小猴子,何文表示很多人养小猴子,野生的不能养,而自己的猴子来自马戏团,可以放心养。

  后来,小刘买了两只猴子,其中一只猴子死了。直到案发,小刘才知道两只猴子是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辨别是个‘技术活’,虽然不可能让老百姓一下子变得‘火眼金睛’,但我们要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在收养宠物前能主动去辨别,从而预防犯罪。”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顾建国说。

  通讯员 卢志坚 黄文博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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