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离婚?法律拟规定先冷静一个月
来源: | 作者: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罗争光)甘肃兰州城关区民政局的心理咨询师季春晖,自2010年以来,率领团队成立了甘肃省首个“离婚劝和”感情化解室,先后接待、辅导超过6000对濒临离婚的夫妻。

  然而,季春晖们的力量依然有限。民政部公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有437.4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比上年增长5.2%。数据同时显示,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逐年上升态势,由2010年的2‰上升到2017年的3.2‰。

  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拟作出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作说明时如是说。

  的确,在季春晖经办的申请离婚实例中,轻率离婚的情形为数不少:“闪婚闪离”,有的早上刚领完结婚证,下午就进了离婚登记处。有的离婚理由是度蜜月的地点产生分歧,有的甚至因为夫妻两人挤牙膏的方法不同而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谢鸿飞介绍,草案中设定离婚冷静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婚姻稳定性,遏制轻率离婚的行为发生。一个月的期限是协调两种价值的结果:一是离婚自由,二是保障婚姻稳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除了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外,还完善离婚赔偿制度。为更好地发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预防、制裁作用,促进婚姻关系稳定,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将其他一些确实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纳入损害赔偿范围。

  关于夫妻债务问题,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沈春耀介绍,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近年来引发了较大争议,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修改了此前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规定。

  沈春耀表示,目前看来,司法解释基本平息了争议和热点。因新司法解释刚出台实施不久,尚需要进一步观察实践效果,再研究如何在婚姻家庭编草案中作出相关规定。草案目前对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作实质性修改。

  此外,草案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中都有关于计划生育的条款。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新变化,草案不再规定有关计划生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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