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小白菜罚款5000元”,案件最新进展来了!
来源: | 作者:渌口区农业农村局
  近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在我区南洲蔬菜基地刘白先农户菜地抽样送检样品中,检出一批普通白菜(小白菜) (样品编号HNJD2019242)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甲胺磷(检验报告编号N0HNJD2019242)。

  10月28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和省厅交办单后,立即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与执法大队对南洲蔬菜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蔬菜立即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10月30日,基地完成整改,11月8日,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立案查处,开展了询问调查、现场检查、查阅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溯源和使用的农药抽样检测等系列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该问题蔬菜为自家食用,未销售至市场)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经过集体讨论和得到法律顾问的确认后,株洲县南洲蔬菜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农药的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11月13日,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1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月25日,当事人缴纳罚款5000元。

  关于农药溯源。甲胺磷农药2005年开始禁止销售,农资市场上没有甲胺磷农药,执法大队调阅该合作社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勘查了农资仓库,对其使用农药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不含甲胺磷,难以溯源,至此工作终止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监督抽查中检出禁用农药的问题,渌口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分析原因,狠抓整改落实。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结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步伐,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农产品 “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渌口区紧紧围绕“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的目标、严守“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的齐抓共管举措,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夯实“三项机制”、搭建“三大平台”、健全“三大体系”,构建了监管能力强、覆盖面积广、群众认可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编织了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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