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洪涝地质灾害受灾严重的市县给予资金倾斜
来源: | 作者:中国农网
  本网讯(记者  李锐)日前,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用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支持克服洪涝地质灾害影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立足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对受灾影响严重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对受灾贫困户给予优先保障,推动恢复受灾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今年以来,暴雨洪涝灾害多发频发,一些贫困地区受灾严重,已经造成部分贫困群众房屋受损、饮水安全等问题,灾情等突发事件造成致贫返贫,影响如期全面脱贫。受灾地区要根据实际需要,用好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支持因灾致贫返贫相关扶贫项目。积极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的帮扶力度。
  《通知》指出,受灾严重地区可结合实际,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调整资金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和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在规定的支出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重点用于产业扶贫项目恢复和小型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受灾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扶贫项目实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因灾致贫返贫急需实施的产业就业项目,支持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受灾扶贫企业、扶贫车间加快复工复产,鼓励贫困群众参与灾后重建项目获得劳务收入,尽量把灾害对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受灾贫困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不出问题。
  《通知》要求,要加大加工转化和品牌建设推广力度,保障好扶贫产品的供给能力。务实组织好消费扶贫月等活动,加强市场资源统筹,用好扶贫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扶贫等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拓宽扶贫产品销路。建立扶贫产品滞销卖难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预测预警和跟踪服务,发挥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平台作用,优先帮扶受灾情等影响严重的扶贫产品,提升消费扶贫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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