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不为 屍位素餐
来源:中国农民网 | 作者:胡红梅

(作者:胡红梅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长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重要论述,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被置于大庭广众之下,也逐步得到严苛的问责,但是,作为普通员工在岗不为的问题也不可小觑。

在岗不为就是指坐在单位,出勤却不出力;泡在岗位,做事却敷衍应付;有位有责,心思却另谋他事。在岗不为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无非如下种种:一是理想信念淡漠,工作缺乏激情;二是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去甚远,将就一天算一天;三是工作不敢担责,宁可不做事,只图不出事;四是私欲高于公利,趁工作之便干私活谋私事;五是心有怨懑无处发泄,就用消极怠工来对付。

为官不为者相对身居要位,稍有懈怠就会被会明眼人逮个正着;在岗不为者多混迹于普通人员之列,很难被外界发现并关注。然而别小看在岗不为问题,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却同样难以估量。

首先,在岗不为是一种负能量,在组织内部像瘟疫一样传播蔓延,直接带坏团队风气,涣散队伍的战斗力;其二,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机关员工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会给基层人员一种上级部门领导无方、管理混乱、人浮于事的坏印象;而对于普通民众,国家公职人员身份难以区分,如果基层和窗口部门员工在岗不为,也必然会和为官不为混为一谈,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消极影响;其三,岗位是一种稀缺资源,在目前就业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占着岗位不干事,拿着薪水不干活,是对岗位和责任的亵渎和侮辱。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每个岗位都有其重要性和存在的必要性,每个人都肩负着一定的职责,如果我们有岗不为、尸位素餐,无异于贪占了别人的钱财。孔子《论语》中就强调“敬事而信”,推崇与倡导做人坦荡与诚信的品德,对事敬重和珍惜的态度。如果我们有岗有位却不知珍惜,不能自觉做到感恩惜福、谨慎处事、忠于职守、勤勉从事,就有违敬事而信的精神,更谈不上不懈于位、敬业奉献了。

当下,我们不仅要大力倡导和培养敬事而信、勤勉奉事的职业操守,让有为者有位有职有前途,而且还要敢于对在岗不为、碌碌终日者进行批评和鞭挞,让那些不劳而获、无功受禄者幡然醒悟,自觉提升素质,努力勤勉工作,逐步做到在岗有事、有位有为,直至能做出骄人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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