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丨黑龙江建明村:还是那些地,农民收入增两

  9月初,北方大田还未到收获季节,但在黑龙江省依安县上游乡建明村,加入股份合作社的村民们已经坐在村委会的会议室里“分红”了。

  成捆的现金码放在正前方的桌面上,现场洋溢着满满的收获感和喜庆气氛。被村党支部书记韩作国念到名字的村民,依次上台领取已经计算好的分红款,个个笑逐颜开。

  “谷永庆,10亩,18000元。”

  “李江,24亩,43200元。”

  “李孝顺,24亩,43200元。”

  “……”

  “每亩地1800元是纯利润。”76岁的村民谷永庆告诉记者,他家里有5口人、40亩地,对于他们这些年老体弱的人来说,以前地都是租给亲戚种,最近几年价格都是每亩600元。今年,老谷把租给亲戚的地收了回来,用40亩地入股加入了村里的合作社。今天分到的18000元,是其中10亩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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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建明村村民现场领取分红款。新华社记者 管建涛 摄

  “从种到收都是合作社组织,我们啥都不用管。但是纯收入相当于原来包地的3倍。”手里提着现金的谷永庆高兴地说。

  在东北农村,合作社已经算不上啥新鲜事。为啥建明村村民们入了社,同样的土地就能大幅度增收?

  韩作国的另一个身份,是村里鹏程明富农民股份合作社理事长。韩作国说,合作社是按照依安县委县政府谋划的“供销社+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模式运行的,由村党组织引领、村集体领办。与以前靠土地流转、“大户”唱主角的合作社完全不同,目前的合作社是村民们以自家土地入股,合作社组织统一耕种和管理,收获后按耕地数核算分红。

  韩作国说,合作社统一使用大型农业机械,统一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市场“议价权”提高了,机耕费、生资开销、人工管理等费用都比以前分散经营大大降低了,供销社也尽可能地给予让利,种植利润空间相应增大了。

  征得入社村民们同意,鹏程明富农民股份合作社与当地企业“北纬47”签订了835亩的鲜食玉米订单种植合同。

  8月下旬,鲜玉米喜获丰收。企业与合作社按协议“一手钱一手货”,扣除成本,合作社每亩地净利润1800元。于是,建明村的部分农户还没等到“秋后”就提前拿到了分红。

  据记者观察,依安县在全县探索试行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大的特点是粮食增产,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并且做到农民增收“普惠”性。村民们从依附“大户”获得固定土地转让费到成为合作社的股东,他们的收益权得到了更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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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明村村委会门前张贴的分红喜报。新华社记者 张玥 摄

  加入合作社之前,村民崔铁振是个“种植小大户”,一共种了400多亩地,其中大多是转租亲戚和村民的。今年,村民们都入了合作社,崔铁振拿自己家的地也入了社,现在他在合作社驾驶农机具,按作业面积挣计件工资。

  “以前自己种几百亩地,其实压力也挺大的。感觉现在这个模式特别好,可以说各方都受益了。”崔铁振说。

  韩作国告诉记者,村里总共有耕地约1.5万亩,其中7000多亩都入了合作社。除了已经收获的鲜食玉米,其他地块效益要到年底统一核算。

  “看目前生长情况,虽然达不到鲜食玉米收入这么高,但肯定能比分散经营效益提高不少。”韩作国说。(记者范迎春、梁冬、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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