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胜一筹!”品牌标识使用免费授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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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在北京第七届中国国家现代农业博览会上,聊城市市长宋军继参加聊城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聊·胜一筹!”品牌发布会,并且发出自信而诚挚的邀约——“放心吃吧,聊城产的!”北京电视台、北京地铁、北京三环路路牌、北京品牌巴士车身、北京高端社区楼宇电梯电子屏、北京高端社区灯箱、山东高速公路广告牌、聊城日报、聊城电视台等各类媒介“聊·胜一筹!”品牌宣传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这必将对聊城农产品走出去、开拓高端市场、提升农业效益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聊·胜一筹!”聊城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和“放心吃吧,聊城产的!”品牌口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正在快速提升。为进一步推进“聊·胜一筹!”集体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聊城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秩序,维护聊城市品牌农产品的质量、信誉和特色,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国家工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聊城市研究制订了《“聊·胜一筹!”品牌标识使用办法》(暂行)。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农业部门正在筛选各自区域内符合授权条件的品牌农产品,积极推荐当地主要特色产品申请免费使用“聊·胜一筹!”品牌标识。


《“聊·胜一筹!”品牌标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是:聊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省级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生产的农产品及加工产品;农业部门认定的绿色食品或地理标志产品,或工商部门认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质监部门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名牌产品等知名品牌农产品,或者同时正在出口的农产品;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遵循“聊·胜一筹!”品牌使用管理规定,遵守“聊·胜一筹!”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安全要求。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单位,都可通过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申请报名,经审核批准并签订使用合同后可免费使用。


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获得“聊·胜一筹!”品牌商标标识使用权后,其品牌产品包装物必须按照规定印刷制作。品牌标识使用期限2年,市里每2年审核公布一次“聊·胜一筹!”品牌商标标识使用授权单位,期满前2个月企业可以申请延续使用。使用“聊·胜一筹!”品牌标识期间,生产加工主体发生违法案件、质量安全事故、失信违约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经市农委研究,取消其品牌标识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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