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政府注重统筹规划、源头预防,将大气、水、土壤主要污染物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中,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实施。
一是经济发展环保先行。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将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水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目标范围内,推进污染减排任务落实。
二是推动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壮大工业园区建设,合理安排产业布局,把控制大气、水环境、土壤污染与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紧密结合,深入企业调研,引导和鼓励企业引进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通过技改升级降低污染。
三是依法落实环评制度。不论建设项目还是规划,均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进行环评审批。环保、发改、城建、土地等部门联合把关,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镇建设规划及环保要求的污染企业上马,严禁在城区及村镇居民区内建设高污染企业。
四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城镇及村庄的绿化、硬化、美化、净化,有效消除扬尘及异味污染,积极打造宜居城市和美丽乡村,提高广大群众幸福指数。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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