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简化不动产登记手续,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由于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土地和房屋相关业务资料归档、数据整合、系统升级改造,因此区政府决定土地、房屋交易登记工作从2016年12月23日起暂时停止办理,2017年1月3日区政府开始办理新的不动产登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证明。地点定于西二道巷原网通宾馆一、二楼大厅。停办业务期间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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