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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民生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舞台广阔

  新年伊始,新疆红石慈善基金会与叶城县民政局签署《乡村振兴公益示范点建设合作备忘录》,未来3—5年,该基金会将围绕农村就业创业、乡村教育、乡村健康等领域,在叶城县实施惠农项目帮扶行动。这是我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又一案例。

  乡村振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面的力量。社会组织作为不同于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的有生力量,具有较高专业化程度和较强社会属性,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也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有广阔舞台,科技类社会组织可在科技兴农方面发力;环保类社会组织可聚焦乡村环境治理;文化类社会组织可在引领农村新风尚方面使劲。当前,社会组织的帮扶类业务仍有较大空间,积极发挥自身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功能,努力找准定位、实现精准发力、不断实干成长,便能在乡村振兴舞台上精彩绽放。

  近年来,新疆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越来越多。这些社会组织以提供社会服务为宗旨,其优势在于能够动员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丰富乡村振兴需要的社会资源,避免繁琐中间环节,为农村提供具体或针对性服务。以新疆光彩事业促进会为例,这两年,促进会积极引领民营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和开展光彩事业,让南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还有些社会组织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和专业优势,为新疆乡村发展汇聚了不少能量。这些活跃在天山南北农村的社会组织的身影,都是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有力证明。

  如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上,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当下社会组织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依然不足。应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多为社会组织牵线搭桥,吸引和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广阔舞台上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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