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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提、引、推”四步走,做好主体培育工作
来源: | 作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龙游县农业农村局聚焦“数量、质量、难点、形式”等四方面内容,采取“清、提、引、推”四步走举措,不断推进新型主体培育工作。截至10月底,全县已有农民合作社762家,家庭农场2672家。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围绕新办一批优质社、转化一批单户社、注销一批空壳社、联合一批低小散社、树立一批示范社的“五个一”提升发展路径,加快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等六类问题的清理整顿,推动合作社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自开展清理工作以来,共清理513家“空壳社”,其中以农民合作社名义骗取国家财政项目资金0家、从事非法金融活动0家。

二是提升创建质量。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制定规范化合作社标准,完善示范社评定指标体系,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截至目前,已完成审定国家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11家、市级示范社99家,县级84家。新申报(待审核)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3家,新申报(待审核)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2家。

三是引入金融活水。大力推广小额普惠贷款,通过加强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探索新型合作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主体申请贷款担保财产范围,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提供金融保障。小额普惠贷款已授信103556户,用信户数29628户,较年初新增1560户,用信覆盖率24.67%,较年初提升1.3%,贷款总额达54.88亿元。

四是推动形式创新。拓展合作社内涵和外延,提升小农户联结机制,推进小农户融入农民合作组织,针对社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细分为合作社成员和联系社员。鼓励村集体领办村域型综合合作社,通过资金或以实物、集体股权、土地经营权、闲置农房(宅基地使用权)等要素资源作价入社,组建民宿、电商、来料加工、农(渔)家乐、农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多类型的合作社(联合社)。目前已有11个村集体成立村域型综合合作社,成立各类新型合作社(联合社)6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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