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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户籍迁入城镇 宅基地使用权可否收归集体
原有的宅基地已变成楠竹林。 现场勘查宅基地 。 周超文 李华福 刘信琼 文/图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邀请镇人民调解员,村、组代表在纳溪区白节镇高峰村审结了一起因村民迁入城镇变为市民而发生的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经当场审理,原高峰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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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 如何看待这次“破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自然资源部会同七部委商议后,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即邵志清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不动产登记的若干建议》做出答复。答复明确指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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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登记不征契税
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吴秋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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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山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破冰
中国农民网致力于打造中国最专业权威的可持续高效农业示范推广媒体,是时代性、科学性和普及性相统一,多功能、多层次、立体式的中国“三农”资源整合推广平台,关注农业政策,合作社,家庭农场,品牌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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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慎推进农村宅改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最看重的家当。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必须审慎稳妥。因为,宅基地,事关农民的利益,事关农村改革的深化,事关乡村治理的探索。 农村宅改试点是一项困难重重又极富挑战的任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问题导向,就能让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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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将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美丽乡村--人
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孟哲)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55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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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29日在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足够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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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将带来哪些红利?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将带来哪些红利 土地增值收益、资源配置更多投向三农 一场与土地有关的改革,将影响所有人。 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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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允许深度贫困地区灵活使用宅基地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王立彬)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国家将允许深度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宅基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记者19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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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 你该知道的事
以案说法 编者按: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作建造农房而占有、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房屋因为其特殊性,在买卖时受到众多政策法律限制。谁有资格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农房买卖又需注意哪些问题?今天的以案说法栏目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