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销售商不懂药理乱推荐 致使葡萄药农损失近数十万
来源: | 作者:未知
  今年4月份,托克逊县伊拉湖镇安西村村民申某为防治葡萄房枯病,到吐鲁番某经销店购买了两瓶“氟环唑”,喷施两次后葡萄出现了干枯、凹凸等现象,并大量脱落,造成严重损失。申某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特委托新疆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对10亩大棚葡萄产生药害的原因及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新疆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于5月5日指派鉴定人员蔡志昌、赵桂荣二人组成鉴定组,在当事人申某、吐鲁番经销商雷某、陕西某公司芮某的共同参与下;在托克逊县农业执法大队负责人夏某、托克逊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热某的共同见证下,对涉案地点进行了现场勘验及调查。
  “我第一次喷药时间为4月3日,当时葡萄粒有黄豆大小,为幼果期;氟环唑稀释倍数为5000倍(经销商请示公司后确定的浓度为3000-5000倍),同时还混合了其它药剂和肥料,其中500公斤水兑腐霉利4袋(80克)、硝酸钾600克、钙肥400克。喷施8天后又进行了第二次喷施,第二次没有混合腐霉利,其它与第一次相同,第二次喷施后5天左右,出现了药害症状。”申某说。
  涉案葡萄为大棚栽培,据鉴定人员测算葡萄种植总面积为9.88亩。葡萄品种为“火焰无核”,每棚种植一沟葡萄,平均株距70厘米,每株葡萄留3-4条主蔓,主蔓分别伸往南北方向。该大棚葡萄每亩施基肥(煮熟的黄豆)200公斤,幼果期基本都喷两遍氟环唑农药,极少部分由于喷第一遍药时正处于开花期,所以只喷一遍药。其中145号棚有20%(0.25亩)喷一遍药,138号棚有40%(0.3亩)喷一遍药。
“葡萄受害症状普遍表现为果粒小,干枯,大量脱落,部分果粒呈凹陷状,总体看已没有商品价值。与申某葡萄大棚紧挨的是刘某的葡萄大棚,刘某的葡萄品种也是火焰无核,栽培管理与申某的相同,只是没有喷施氟环唑,葡萄生长正常,无任何受害症状。”蔡志昌说。

  据了解,氟环唑是一种新型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能使植物的茎、叶吸收并向上传导,对由担子菌引起的小麦锈病有效。本案中30%氟环唑悬浮剂登记作物是小麦,防治对象是锈病,农药销售商没有按照标签上标注的防治小麦锈病介绍该药剂,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推销给葡萄种植户,使种植户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经上网查询,氟环唑在葡萄上使用出现药害的情况较多,江苏辉丰12.5%氟环唑在山东蓬莱市徐家集镇宝石葡萄区出现大面积药害,受害面积达到1000亩。葡萄叶片被打掉,如绿豆粒,黄豆粒大小葡萄落粒严重,有的甚至绝产。

  2011年6月份,山东烟台使用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药氟环唑,使用后出现烧葡萄现象,这个村里和周边村共有198户种植葡萄的果农都因此遭受了重大损失,800多亩地,损失大约495万。
  2013年,云南省某县葡萄园姓王的农户向该县农资公司农药服务部购买了12.5%氟环唑悬浮剂农药,在其葡萄园施用该农药6天后,园内葡萄出现烧叶现象,并影响了果穗果粒生长。
  为此蔡志昌、赵桂荣两位建议,丙环唑、氟环唑及其它三唑类农药在葡萄花期、幼果期禁止使用,丙环唑、氟环唑等药剂只能在葡萄硬核后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浓度。
  火焰无核大棚葡萄一般亩产量在1000-2000公斤之间(平均1500公斤),涉案葡萄大部分喷两遍药,喷药面积为9.33亩,这部分已经没有任何商品价值,少部分喷一遍药,喷药面积为0.55亩,经测算这部分损失约为30%。当地火焰无核葡萄批发价平均每公斤为20元,申某种植的9.88亩大棚葡萄受到损害的原因是超范围使用30%氟环唑产生药害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为284850元。
 
专家点评:

  本案使用的30%氟环唑农药,登记作物黑小麦,防治对象是锈病,在葡萄上使用属超范围使用,使用前必须小面积试用,确认不产生要害,才能大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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