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6县集中脱贫摘帽

全国 26县集中脱贫摘帽

  首次实现贫困县数量净减少

  本报讯(记者毛晓雅)11月1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夏更生介绍了2016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有关情况。2016年,全国共有28个贫困县提出退出申请,其中江西省井冈山市、河南省兰考县率先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分别于今年2月25日、27日由省级政府批准退出。近期,全国9个省区市的26个贫困县也顺利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近期26个脱贫摘帽的县为:河北省望都县、海兴县、南皮县,江西省吉安县,河南省滑县,重庆市万州区、黔江区、丰都县、武隆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四川省南部县、广安区,贵州省赤水市,西藏自治区城关区、亚东县、卡若区、巴宜区、乃东区,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同德县、都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民丰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托里县、青河县。

  夏更生介绍,2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这既是1986年国家设定贫困县31年来,历史上第一次实现贫困县数量净减少,也是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目标的良好起步,为今后几年贫困县退出树立了标杆,作出了示范。

  贫困县退出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要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同时,贫困县退出还要完整履行县级提出、市级初审和省级核查公示审定等程序。在中央层面,由扶贫领导小组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力量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2016年退出的贫困县,主要评估检查4项指标,分别为贫困发生率必须低于2%(西部地区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必须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必须低于2%和群众认可度必须高于90%,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退出。近期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的26个县中,中部地区贫困县综合贫困发生率全部低于2%,西部地区全部低于3%,错退率全部低于2%,漏评率全部低于2%,群众认可度全部达到90%及以上,均符合退出条件。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相关阅读
中国农民网 2002-2024 © 版权所有 / 监督电话:010-84629985 / 投稿邮箱:cnfarmer@yeah.net
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2006 备案号:冀ICP备14003373号-3 / 冀公网安备 130730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