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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一八八团司法所“五字经”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 | 作者:中国农民网
    中国农民网·第十师一八八团4月16日讯(通讯员 孙长青)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八八团司法所不断创新,用“五字经”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法治宣传,在“理”字上下功夫。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贯穿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法律意识,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宣传人民调解依法调解的原则和人民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让当事人进一步认识和了解人民调解并不是无原则的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完全可以实现公平和正义,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基础。

    二是真心相待,在“情”字上下功夫。要求人民调解员拿出真心、用出真情,根据当事人的性别、年龄、道德素养等不同因素,因时制宜采取不同对策措施,稳定当事人的情绪,细听当事人的陈述,专访知情人,查验有关证据,综合分析事实真相,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通情达理化解矛盾。

    三是依法调解,在“益”字上下功夫。在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个案实际,灵活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找准“曲直是非”,依法调处;在合情合法的基础上运用双方能接受的“折中方法”力求达到共识;尤其对重大凝难案件的调处,要部门联动、上下配合、灵活调处,分析双方各自利益,妥善灵活化解矛盾。

    四是加强培训,在“学”字上下功夫。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每年开展两期不同形式的调解员培训班,重点讲解各类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调解技巧等业务知识,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人民调解案例进行分析,切实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

    五是调防结合,在“效”字上下功夫。将“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在调解工作中,高度重视对纠纷的防范工作。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效融合,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化解;对多次调解不成或不宜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努力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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