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模式拓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新途径

  安顺英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手段。两年多来,河北省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教育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求,从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新途径,促进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形成并完善了“资质准入”“校村合作”“工学结合”“写实性考核评价”“经费奖补”“动态管理”等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

  资质准入模式。承办学校须是具有涉农专业办学资质和基层办学能力、经验的中等职业学校,能够进村、入社、到场,把教学班办到乡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社区和家庭农场,方便农民就地就近学习。在项目安排上,职业教育结合本省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2016年以来,河北全省教育系统确定了20所中职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校村合作”模式。实行“校村合作、校乡合作、校企合作、校社合作”招生,承担任务的学校主动和乡镇、专业村、龙头企业、合作社合作招生,提前将年度培养计划向社会进行宣传公布,由乡、村、企、社负责组织学员,提出申请,试点学校负责组织教学实施,克服了学员上课积极性不高、到课率低等问题。

  “工学结合”模式。在教学安排上,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成人学习特点分段安排培训课程,年培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天(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教学内容上,指导承担学校精心研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包,包括技术技能理论知识、产业链信息、“三农”服务指南等,量体裁衣、订餐制作、送教下乡,逐步形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优质教学资源成果和品牌课程。在教学方式上,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养殖户”“学校+合作社+农户”的培训模式,推进“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一体化建设,通过采取“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学校授课+基地实习”“田间培训+生产指导”等方式,开展教学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培训质量。

  写实性考核评价模式。承担学校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文件、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信息台账、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考试考核资料、图片影像资料及其他需要保管的资料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培训学校管理档案和业绩档案,主要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教学点名单、学员名单、培训专业目录、课程表以及培训总结等。培训结束后,学校根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评价,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写实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结业证书”,作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依据。

  经费奖补模式。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奖补机制,河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项目承担学校予以补助。项目承担学校对参加学习的学员全部免除学员学费、食宿费并实行交通补贴。同时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复合型实用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校舍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

  动态管理模式。省级教育部门对试点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并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落实试点任务不力的学校,坚决取消其承办资格,3年内不再给其分配培训任务。对平时工作做得好的学校,经学校申请,可纳入试点工作范围。

  新模式的探索和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学习热情,提高了职业院校的办学积极性。3年来,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4600余万元,20所承担学校共计开设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教学点260个,研发培训包(培训课程课件、教材、微型视频课件等)391个,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近2万人,树立了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青年创业先进典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作者系河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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