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弃耕抛荒的思考和建议
来源: | 作者:祁阳县农业农村局
  祁阳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县总面积2538平方公里,辖22个镇(街道)、560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106万,其中农村常住人口78万,省定农业“两区”划定粮食功能区63.01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24.79万亩,是湘南优质农副产品重要供应基地。近年来,该县始终坚持产业主导地位不动摇,强化耕地保护,多措并举制止耕地抛荒,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县没有出现大面积耕地撂荒情况。但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逐年降低、农村劳动力短缺等诸多因素影响,制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存在较大压力。
 
  一、当前粮食生产现状
 
  祁阳县的粮食生产主要以水稻为主辅以玉米等农作物,粮食生产在国家和省市占有重要地位,连续多年被国家评为粮食生产大县、粮食先进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粮食生产标兵县、先进县。为实现国家、省市确定的“稳面、提质、增效”这一粮食生产总目标,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每年投入粮食生产资金达4800多万元,重点用于水稻集中育秧、种粮大户补助、制止耕地抛荒、高档优质稻种植补贴等方面。近年来,由于各地加大了土地流转力度,我县种粮主体已由散户种植转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种粮专业合作社,他们占到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的60%以上,然近两年来国家连续大幅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而农资和用工成本却在上涨,再加上农业灾害天气频发,种粮户大多是微利保本经营,有些还赔钱勉强支撑。面对走低的粮价和上涨的农资投入成本,部分种植大户只能采取减种降租的办法来保障效益,还有部分大户选择“毁约弃耕”,全县制荒稳面存在较大的压力。
 
  二、当前种植户弃耕抛荒的原因分析
 
  (一)种粮比较效益偏低,农户积极性不高。在农业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由于种植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农作物总是阶段性的供过于求,造成了农产品价格不断的走低。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连续大幅下调,受此双重挤压,在这种情况下,年轻的农村劳动力自然会选择离开农村,前往大城市寻找更加舒适更加赚钱的行业,种粮大户采取减种降租的办法来保障效益,部分大户选择“毁约弃耕”。
 
  (二)农业人口流失加剧抛荒。现在的农村年轻的劳动力,都是刚刚走出校园的孩子,都是从小千恩万宠的长大,从小到大也许没有从事过或者很少的从事过农村农业生产的农活,对农业种植的最基础的生产技术一窍不通,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们需要面对黄土背朝天的辛苦,这些年轻的劳动力根本无法承受这份辛苦,并没有种田的兴趣,他们纷纷选择外出务工,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突出,留守在家的基本上是老、妇、幼、病、弱,整体劳动能力和素质都偏低,导致农业从业人员的断代,随着这种情况的长期发展,导致农村农业生产的后继无人,进而导致农村土地抛荒的趋势愈演愈烈。
 
  (三)农村的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我国目前在农村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完善的土地流转体系,农民的最后底线就是自己的土地。即使一部分的农民通过背井离乡在外地打工挣到了钱甚至在城市购买了房子。但对于属于自己并无力耕种的土地他们也并不想失去。目前虽然制定了一些土地流转的办法,但是未能够具体对待,缺乏相应的灵活性,因此可操作性并不强。
 
  (四)自然灾害频繁发生。2017年7月的特大洪灾,使全县59.64万亩农作物受灾,其中水稻成灾面积达26.6万亩;今年7月,洪水再次来袭,造成23.04万亩农作物受灾,其中水稻受灾15.61万亩,而地处衡邵干旱走廊的北五镇,灌溉用水难以保证,特别是湘江沿线低洼地段的种植户经历了三年两灾,纷纷选择“毁约弃耕”。
 
  三、治理耕地抛荒的对策建议
 
  (一)要稳定农产品价格。一方面,对于农产品要制定最低的保护价以提高农村农民的最低收入;另一方面,要严格的控制种子、化肥、农药等相关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的上涨,切实的保护农民的利益,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二)要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要着力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多种实现方式,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扶持种粮大户和种田能手承包意向抛荒耕地,对种粮大户实行贷款贴息、购买农机另行补贴,并对其种植优质稻给予一定奖励,提高种植大户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根据“水旱并举,扩面增产”的思路,充分利用宜农荒地、旱土、高岸田,推广种植大豆、红薯等旱地粮油作物,提高耕地复种率,扩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要加大耕地抛荒整治力度,落实镇、村主体责任,着力制止耕地抛荒。
 
  (三)要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的投入,大力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能力强、机械化程度高的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应重点投入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而引起土地抛荒的地段,同时要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规模化集中育秧和优质稻种植补贴,要着力开展粮食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降低粮食生产风险,稳定种粮大户的合理收益。
 
  (四)严格执行惠农补贴政策精准发放。要调整国家粮补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谁种粮谁得粮补,按产量多少发放补贴等,真正将国家投入到粮食生产上的各种补贴真正发放给实实在在的种植户,同时对种植户在购买农业生产和农业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这样才能调动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五)加大对粮食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入手,大力培育和扶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提高粮食龙头企业加工能力,紧密产销衔接,发展订单生产,带动优质稻产业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格局。积极鼓励粮食加工企业依托优质原料和先进生产工艺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对获得市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给予适当奖励,提高龙头企业和优质稻米市场竞争力。适当增加国有粮库收贮网点,鼓励小型粮食加工企业收贮粮食,科学调整收粮标准,通过财政补贴、部分托底收购等措施来保护粮农利益。
 
  (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地应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的农民能够在家门口就业,农民在农忙的时候,可以回家务农;在闲暇的时候还可以在当地就业贴补家用,这样可以使农村中的很多土地可以避免抛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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