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用地政策放宽 审批手续简化,搞养殖注意这几大雷区
来源: | 作者:中国青年网

2020年猪价高涨 养猪行业异常火爆!让很多人都动起了养猪的心思,有人咨询,原来一直在外面打工,现在生猪市场行情逐渐火起来,不想在外面打工了,想回来养猪怎么办?

说到养猪,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生猪养殖用地问题。所以养殖用地问题,也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在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所作出的相关的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养殖用地不需要审批了是不是我想从事养殖事业在自家的耕地上就能随意建设,随意扩大规模了吗?当然不是,这也是需要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建造养殖场,大致有四种情况: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我国是农业大国,因此对农业土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管理。近两年,为促进生猪产能发展,国家对用地政策较之前有所宽松,有关部门加大生猪养殖用地有所保障,减小土地的影响,出台多项养殖用地政策:

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曾联合下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更改,养殖设施占用基本农田有三个重要条件,一是“少量”,二是“难以避让”,三是使用需补划。考虑到生猪养殖也属农业生产范围,为支持生猪养殖发展,现行规定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进行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占用一般耕地。

同时官方发布的政策规定: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 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国家鼓励养殖户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土地,可以建造高层建筑,减少土地的使用率。

国家政策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看了以上这些政策,想从事养殖的朋友们是不是可以放心了,那么,除了养殖用地问题,在养殖方面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从事养殖避免这几大雷区:

一、禁养区:这几年国家对养殖户在环保方面的要求越来越多,多地划分了限养区、禁养区。比如在水源附近、人员密集居住区、风景区等这些地区都是不可以从事养殖业或建造养殖小区的,养殖户千万不要碰触,既损失精力、又浪费资金,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偷排偷放、污染环境

搞过养殖的朋友都知道牲畜、畜禽粪便处理是个问题,有时处理不好,就会对附近的水源造成污染,这些粪便发酵还会产生刺鼻的气味,因此,国家在粪便的处理和排放都有要求,养殖农户必须得按照要求去建设养殖场的污水、粪便排放系统。否则,被查处事小,污染了环境,给附近农民或我们的子孙后代带来了生活上的不方便。

三:违规使用添加剂

有少数的养殖户,为了使牲畜加快增重催肥,缩短生长周期,就昧着良心在饲料里违规添加一些有损人体健康的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这个饲料添加剂虽然能促进牲畜、畜禽快速生长,但是因长期食用这种含有饲料添加剂的饲料,长时间存留在肉制品中,就会对身体产生危害。

四:滥用兽药

牲畜与人一样,在生长过程中难免也会生病,生了病就得用药。可是一些养殖户和厂家为了达到某种效果,获取不法利益,却仍然在偷偷的违规使用。一旦暴露,相关人员就会被严格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牲畜、畜禽长期得不到治疗,就会对病情有所延迟,造成经济损失。

五:跟风养殖:

跟风养殖这是养殖中的一个大忌,很多养殖户在养殖方面缺少主见,更不对市场进行调研,看到别人养什么就跟着养什么,从不从自身实际情况考虑,这种情况大多数退出养殖市场或是即便养殖也赚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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