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