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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通过新闻的力量推动节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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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务院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采取综合性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推动该行动方案的实施,近日,省能源监察总队组织节能监察人员对部分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记者全程跟随采访报道。在对奉化市莱克造纸有限公司和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节能监察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浪费能源的行为。

奉化市莱克造纸有限公司造纸生产设备阵旧,使用已被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电机共41台。对此,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对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中的3台电机立即整改、32台电机在2015年底前完成整改。整改后,该公司每年可节电约9万度。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纳入园区集中供热,仍然在使用1台自备25t/h低效燃煤链条锅炉,环保处理设施简单,造成能源浪费和大气污染 。对此,省能源监察总队向禾欣实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5日内停运低效锅炉,实行集中供热。采用集中供热后该公司每年可节约1500吨标准煤,可减排二氧化硫35吨、氮氧化物50吨,节能减排效益明显。

节能监察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标准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各级政府加强节能监管的重要抓手,可督促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3年,全省能源监察机构对1285家用能单位开展了节能监察,查出10家单位用能超能耗限额标准,对超标用能单位实行了惩罚性电价加价,加价金额合计200多万元;提出节能监察整改意见和建议1200余条;查处淘汰用能设备5200多台(套);夏天高温季节在新闻媒体上曝光40家温控超标的宾馆、饭店、商场等,有效督促了用能单位节能减排,为各地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开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媒体曝光浪费能源的行为,宣传节能减排和节能监察,有利于企业和社会进一步了解节能减排政策,提高节能环保意识,形成自觉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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