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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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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上海市农委职改办公室的有关培训要求,我中心将举办2015年度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本期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畜牧、兽医、饲料和兽药等行业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根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沪农委职改〔98〕4号)文规定,“凡申报高一级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交完成《上海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规定的内容和学时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交参加本专业近三年累计达12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交参加本专业近五年累计达216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不能提交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者,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评审。
三、继续教育内容
本期继续教育内容包括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畜牧兽医科技的发展动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畜牧生产新技术,兽药饲料生产和应用新技术等。
四、继续教育方式
本期继续教育培训以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培训结束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面授专题全勤的学员可取得72学时,颁发2015年度继续教育证书。
五、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2. 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继续教育报名方式
1. 报名要求:
《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及原继续教育证书,无继续教育证书者另交一寸照片1张。
2.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七楼(七宝镇政府对面);邮编:201101;(交通:公交92、735、91、748、87路、地铁9号线、沪松线、南嘉线到七宝站下)。
联系人:周瑾、薛霞。
联系电话:64199358(传真)。
附件:上海市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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