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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再审宣判刘大蔚走私武器案 无期改七年三个月
新华社福州12月25日电(记者王成)25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刘大蔚走私武器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判量刑部分,改判刘大蔚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00元,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4年7月,原审被告人刘大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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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再审四川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
中新网 福州8月10日电 (记者 龙敏)四川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于8月10日上午开庭再审。2015年4月30号,四川小伙刘大蔚因从台湾一家网站网购24支仿真枪,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 刘大蔚不服判决,第二天向福建省高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