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张西周受贿、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的张西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被采纳。法院认定其犯受贿罪、贪污罪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