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6家污染河流的无名生猪养殖场,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主动说“不”。该院通过诉前程序对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监督,成功办理了一起南河流域内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为保护南河流域的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湘湖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