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升学就业、调换专业、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54次收受、索要现金、银行卡、房屋等财物折合人民币781万余元。如此疯狂的受贿犯罪,竟发生在本应是纯净之地的“象牙塔”内—— 一个大学校长的“生意经” 庭审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