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