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任务的要求,根据十一届省委第27次常委会议(6月9日)、省人民政府2017年152次常务会议(6月8日)要求,省确权办决定近期开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查工作,请各地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2017年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查方案
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与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2017年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由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与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分6个督查组(省市联合)分别开展督查(督查组名单见附件1)。
二、督查内容
(一)检查市级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对各县核实公示前的验收和数据汇交等(详见附件2);
(二)检查县级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测绘单位自查情况、县级检查情况、机房建设、数据汇交进展等(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以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县全面检查,乡、村、农户、地块随机抽查。按照《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抽样样本量进行随机抽查,覆盖全部标段。抽样样本的确定应充分顾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地形地貌、中标标段或作业区划分等情况,尽可能兼顾不同类别,提高样本代表性。
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检、专家质询等方法,深入检查确权工作进展和质量,现场反馈,以县为单位形成县级确权督查工作报告(附件6),并综合各县督查报告,形成全市督查报告(附件7)。
四、督查时间
集中督查时间为期3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各督查组按照省确权办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督查效果。各督查对象要密切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不得人为干扰和更换督查组随机抽查的对象。抽查随机进行,尽量覆盖到每个标段,抽到样本要严格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完成后结合总体实际情况,针对问题进行反馈,切实解决问题并限时整改。
(二)务实工作,认真督查
各督查组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扎实开展督查工作,既要认真听取情况介绍,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又要实地现场检查。督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各组将县级确权督查工作报告和市、县相关督查成果资料提交省确权办,并将分市督查情况向省确权办汇报(格式见附件7)。
六、其他事项
1、一律使用公务卡或银行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2、各组负责分别按照国家标准安排住宿并结算,不得超标,检查结束后统一报销。
3、省确权办统一租车统一结算,各组按照实际用车里程签字确认并将检查过程中过路费、汽油费做好记录。
特此通知
附:1.督查组分组名单
2.市级工作完成情况检查表
3.县级全面工作情况检查表
4.县级数据汇交整体状况调查表
5.县级数据汇交工作进度调查表
6.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督查工作报告
7.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督查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