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不发):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围绕我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优势作物区域布局规划和农业“一区一镇”建设,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荐并认真审核申报项目的条件,对2011-2015年安排过中央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2010(含)年以前承担过农业部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须提供上期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报告。符合条件且要上报的项目县农业部门,要及时与我厅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后,确定是否再做可研。项目单位可研报告原则上要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农业部门项目申报文件和项目可研报告一式8份,于1月25日之前报厅计财处和厅相关业务部门。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并优先上报。
联系人:省农业厅计财处应伟成;电话:0571-86757812。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2016〕2号.pdf
浙江省农业厅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