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张审改办〔2017〕1号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审改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审改办 国土资源部 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保密局 国家测绘地信局 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和《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冀审改办〔2017〕1号)进行了衔接,决定对应取消6项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项省委托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项县(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其他事项因事权在省政府部门,无需衔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各县(区)要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对应取消本级相关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取消后,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衔接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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