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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未知
张政发﹝2017﹞6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张家口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已经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张家口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精神,加快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紧密围绕圆满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宗旨,以创新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 积极探索办学集团化、专业特色化、产教多样化的区域特色职业教育新模式,打造产、教、研一体化并具有张家口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加快我市“四大两新一高”主导产业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教融合,特色办学。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我市现代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机融合,推进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一体化办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就业优势的示范专业、品牌专业、骨干特色专业,大力推进职教强市进程。
2.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专业建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互融互通,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本科教育衔接的立交体系,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3.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改革完善办学管理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为突破口,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办学基础薄弱、“双师型”教师不足、教育教学改革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坚持职培并重,延伸服务。健全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其他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网络,努力构建与农民和社区居民学习需求相适应的终身教育体系。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要求相适应,专业特色更加鲜明、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发展保障更加有力的张家口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全国职教名城”。
5.招生规模更加合理。总体保持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4.5万人,高等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2万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万人次。
6.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家重点职教学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其它职教学校达到省级一流水平。高职院校要注重错位特色发展,力争办成省级高职名校;张家口学院要逐步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7.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以三大历史机遇为契机,结合我市主导产业结构调整、筹办冬奥会、扶贫攻坚开发以及绿色生态经济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冰雪运动、生态旅游、现代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农林经济、电子商务、养老服务等特色专业和高标准综合实训基地,建立并完善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8.国际水平稳步提高。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探索多种形式的国际化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有计划地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师资培训、教育评价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到2020年,在中高等职业院校中形成有国际合作项目、有交流学习机制、有国际中高职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体系,满足服务冬奥会及奥运经济对复合型技能型人才需求。
二、重点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9.大力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积极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与域内外高等职业教育“3+2”衔接贯通培养工作,积极推动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改革,稳步扩大参与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
10.不断增强高职教育服务社会能力。统筹全市高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实行专业错位发展,密切产学研合作,定向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根据冬奥会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需求,支持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冰雪运动二级学院和城建学院建设,支持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新能源二级学院建设,探索实施张家口学院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建设。加强与京津高职院校的对接沟通,积极吸引北京教育资源来我市单独办学或合作办学,争取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向我市布局,努力建成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新产业孵化基地。
11.积极探索中职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统筹规划职业学校布局,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资源,每县(部分区)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市直重点建设好2—3所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市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集聚,高标准建设职业教育园区。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引导学校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继续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职教联盟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股份制、“校中厂”、“厂中校”深度合作的模式,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育人质量。
12.巩固提高成人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各县区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以涉农中等职业学校和“农村成人学校”为主渠道,扎实推进职业教育“送教下乡”和“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到2020年,培养涉农专业人数达到1万人。主城区范围内积极发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广泛开展面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加强“社区学校”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培训网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3.实施职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鼓励优质学校以兼并、托管、合办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确保2020年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对没有达标的学校实行“关、停、并、转”。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民办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民办职业学校进行复核评估,并依据标准要求给予相应处理。
14.实施职教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围绕我市加快打造“中国数坝”的目标,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络设施,到2017年,各中职学校都要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和校园网,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门户网站。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步伐,打造智慧教室,推广远程教学等信息化教学方式,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到2020年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建成数字化校园。
15.实施职教学校层次提升工程。以“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为基础,通过布局调整、以评促建、督导检查等方法抓好项目学校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服务我市奥运经济、协同发展、生态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骨干特色专业,整体提升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水平层次。
16.实施职教园区化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整体化、资源共享化、后勤社会化、管理统一化”的建设模式,通过新建、扩建、迁校和办分校等方式,分步将全市部分高校及职业类院校向洋河新区集中,同时积极引进京津地区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形成集教育、科研、产业、生活为一体的新型职业教育产业园区,促进我市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
(三)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7.围绕经济发展重心设置调整专业。根据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结合职教园区、公共实训基地、教育信息化、特色专业等建设要求,逐步完成职业院校专业调整。加强骨干专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专业建设,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发、设置与打造国际休闲运动旅游城市和奥运名城相关的重点专业。
18.围绕国际化发展需求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把培养国际能力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纳入教育教学标准和课程建设。加强涉外专业建设,提升培养兼具较高专业和外语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平台,积极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行动以及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推动我市职业院校参与国际化技能大赛。结合我市建设国际都市的要求,支持相关职业院校拓展深化国际合作,打造若干高水平国际化职业院校,构建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国际化布局。
19.围绕人才培养定位创新教学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五个对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广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20.围绕教学成果转化强化技能竞赛。扩大职业技能大赛的专业覆盖面,丰富技能大赛的形式和内容,使大赛成为教学成果展示和教学资源转化的平台。推动技能大赛与产业发展同步互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的技术变化,及时调整技能大赛的项目、内容和标准。发挥技能大赛引领和评价作用,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力。
    (四)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制度创新
21.创新产教研融合制度。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和依托专业发展产业,以专业组建产业,培植壮大一批有规模、有效益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生产性实训基地,逐步实现校内实训基地生产化。推进“教产结合、校企一体化”,建立实行产业对接专业、岗位对接课程、车间对接基地、师傅对接教师等多项对接模式。
22.创新行业企业参与制度。建立行业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培训制度及合作协议,制定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同步开发计划。鼓励大中型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加大优惠政策力度,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县区创办职教园区,吸引京津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入园。
23.创新集团化办学制度。出台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政策,引导大中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科研院所、普通高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健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制定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坝上四县成立坝上职教联盟,鼓励主城区职业院校以及县级职教中心与京津职业院校和知名企业组建京津张职教联盟,实现共享共赢。
24.创新教师用人机制。支持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具有技师、工程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专兼职教师,并享受所聘岗位相关待遇。建立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积极性。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职业院校校长专业化发展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依托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强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优秀教学团队。
    三、加强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5.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教育、财政、人社、发改、规划、编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家口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和完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机制,确保资金、规划、建设、政策等落实到位。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为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业绩考核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范围。
26.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每年对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每年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院校)全部建立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向社会发布办学质量年度报告。引入行业、企业、社会等方面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对职业院校的第三方评价机制。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27.完善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确保投入保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按照《关于建立完善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冀财教〔2016〕1号)要求,严格落实中职学校每年1000元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视财力情况增长。市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建立一定数额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训设备更新、教师队伍培养及职业技能大赛奖励专项资金。
28.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法律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探索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的运行模式,在全市选择1-2所条件成熟的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推广范围。
(三)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各级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把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纳入其中,依法保障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对职业院校经批准征用的耕地,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依法免征耕地占用税。经批准建立或筹建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可免收或减半征收征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提供便利。
(四)健全就业用人政策
严格执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优先从取得相应的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许可制度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范围,一年进行1-2次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依法对违反就业准入规定、随意招录员工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安排相关人员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符合条件的中、高等职业院校要设立技能鉴定站(所),鉴定专业要达到本校所设专业的60%以上。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全社会转变人才观念,确立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价值取向。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业教育相关表彰奖励工作,对在教学、科研、招生、就业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职教名校、名师和优秀毕业生。各县(区)也要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工作,每年开展职教宣传周等活动,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共同营造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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